酒后驾车
危害交通安全,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针对酒后驾车
眉山公安交警“零容忍”
4月7日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曝光了一批酒驾名单
共48人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处罚
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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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林,仁寿县北斗镇人,酒精含量.9mg/ml
●吴昌文,仁寿县文宫镇人,酒精含量.1mg/ml
以上2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
●杨红明,仁寿县汪洋镇人,酒精含量54mg/mL
●彭文武,仁寿县文宫镇人,酒精含量62mg/mL
以上2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0-元罚款,并处十五日内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王友松,仁寿县新店乡人,酒精含量30mg/mL
●代庭辉,仁寿县双堡乡人,酒精含量58mg/mL
●聂廷兴,仁寿县禾加镇人,酒精含量35mg/mL
●张静,仁寿县汪洋镇人,酒精含量75mg/mL
●吕建国,仁寿县汪洋镇人,酒精含量68mg/mL
●曾国超,仁寿县贵平镇人,酒精含量30mg/mL
●詹光君,汪洋镇高山村人,酒精含量58mg/mL
●周树权,仁寿县龙正镇人,酒精含量26mg/ml
●万林,东坡区崇礼镇人,酒精含量48mg/ml
●李仲文,东坡区崇礼镇人,酒精含量51mg/ml
●王习平,仁寿县龙正镇人,酒精含量41mg/ml
●李瑞林,仁寿县龙正镇人,酒精含量54mg/ml
●万里康,东坡区崇礼镇人,酒精含量33mg/ml
●万里福,东坡区崇礼镇人,酒精含量41mg/ml
●王佳,东坡区崇礼镇人,酒精含量31mg/ml
●胡华东,仁寿县文林镇人,酒精含量44.9mg/ml
●李松,仁寿县黑龙滩镇人,酒精含量77.7mg/ml
●罗胜,仁寿县彰加镇人,酒精含量45.8mg/ml
●刘祝明,仁寿县大化镇人,酒精含量37.7mg/ml
●张子明,仁寿县珠嘉乡人,酒精含量63.7mg/ml
●龙文兵,仁寿县曹家乡人,酒精含量34.4mg/ml
●阳运中,仁寿县富加镇人,酒精含量37mg/ml
●叶刚,仁寿县文林镇人,酒精含量53mg/ml
●谢安友,仁寿县钟祥镇人,酒精含量40mg/ml
●程岗,仁寿县文林镇人,酒精含量75mg/ml
●张凤军,仁寿县文林镇人,酒精含量72mg/ml
●廖传兵,仁寿县松峰乡人,酒精含量77mg/ml
●朱富派,资中县配龙镇人,酒精含量48mg/ml
●杜伟,仁寿县北斗镇人,酒精含量62mg/ml
●李友金,仁寿县北斗镇人,酒精含量50mg/ml
●袁洪林,仁寿县始建镇人,酒精含量60mg/ml
●郭林,仁寿县大化镇人,酒精含量52mg/ml
●伍加君,仁寿县富加镇人,酒精含量56mg/ml
●邱德清,仁寿县富加镇人,酒精含量30mg/ml
●黎文林,仁寿县富加镇人,酒精含量49mg/ml
●代国清,河南省兰考县人,酒精含量44mg/ml
●向建君,仁寿县富加镇人,酒精含量35mg/ml
●朱建君,仁寿县珠嘉镇人,酒精含量78mg/ml
●舒静,仁寿县珠嘉镇人,酒精含量59mg/ml
●廖文华,仁寿县珠嘉镇人,酒精含量47mg/ml
●但堂月,仁寿县珠嘉镇人,酒精含量59mg/ml
●舒永建,仁寿县珠嘉镇人,酒精含量69mg/ml
●吴梓芬,仁寿县怀仁街道人,酒精含量59mg/ml
●方金权,仁寿县方家镇人,酒精含量72mg/ml
以上44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
交警提醒
在聚餐、应酬等活动增多的情况下广大驾驶人朋友要牢牢记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法规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对自己也对他人负责。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已经成为了众所周知的言论
醉酒驾驶
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
也是对他人人身安全的不负责
如果你还不知道酒后驾驶的危害
赶紧看过来
真实案例
年的7月3日,发生河南永城醉驾玛莎拉蒂肇事者谭明明,撞上宝马7系引发熊熊烈火,导致2人死亡4人受伤的案件。
8.5南京酒驾司机惨烈事故发生在年8月5日凌晨3时许,事故车辆苏A97G37“英菲尼迪”小轿车司机焦某系醉酒驾驶,并在事故路口违规闯红灯,造成此次四人死亡的惨烈事故。早上5点左右,现场尸体和事故车辆被拉走;至上午十时许,几辆洒水车来回冲洗,将地上的大量血迹清洗干净。据附近商户老板介绍,早上就有遇难者家属在路边哭泣,非常凄惨。
……
如果文字不能刺痛你的内心
那以下这些动图
是否会引起你对酒驾的重视
酒驾醉驾不仅危害生命
即使侥幸未出事
驾驶人也将付出高昂的成本
酒驾醉驾成本
一是法律成本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0至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0元至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二是职场成本
律师、医师吊证。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公司职员可能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民不能入党、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
●当兵或报考军校无法通过政治审查。
●从事出租车、货车、客运车辆等营运行业的驾驶人,更是面临失业的危险,尤其醉酒驾驶将终身不得从事营运类工作。
●作为法定代表人无法顺利办理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中有规定: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法检、公职人员双开。按照规定,党员和国家公务人员出现饮酒驾驶违法行为,除受到交通法规处罚外,还将被通报给纪检监察机关,受到纪律查处。
醉酒驾驶机动车则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开除党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所以,如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依据上述规定就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三是时间成本
酒驾付出的时间成本是巨大的,二次酒驾或醉酒后开车,即使不发生事故也会失去人身自由,面临最高15天的行政拘留或最高6个月拘役的刑事处罚。而发生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是家庭成本
酒驾违法行为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全家将为其承受巨大的心理负担。特别容易对家中子女造成阴影,因为家长醉驾被判刑,犯罪记录伴随终生,子女报考公务员、上军警学校、入党等,政审时或多或少受到一些限制。
五是社会成本
酒驾容易诱发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很大可能致双方身体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甚至死亡,无数个家庭支离破碎,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深远影响。
六是经济成本
酒驾的经济成本,可能让你分分钟倾家荡产:
●保险不赔。《保险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驾驶人酒后车祸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你追偿。
●巨额赔偿。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将加重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造成一人死亡的,要承担对死者家属的相关赔偿。
七是其他成本
精神成本,一旦酒驾和醉驾被查处,因为会面临各种处罚,精神折磨在所难免。
●“酒驾醉驾”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贷款、消费或受限制。公安机关将与政府征信管理部门对接,及时转递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人信息及处罚数据,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形成联合惩戒机制。
●影响申请办理出国签证。醉酒驾驶已经被列入刑法,会给当事人留下案底,因此会影响政审的通过。而办理移民签证,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否则拒签。
看完别忘了转发给你身边的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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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眉山公安交警本期编辑:文明眉山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