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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都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区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最高院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的要求,围绕“对外服务群众,对内服务法官”的目标,学习借鉴全国各地先进经验,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打造新型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诉讼、律师履职、法官办案、审判管理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智能化”服务。

开展导诉分流,促进案件繁简分流,实现“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建立导诉服务机制,精准分流人员。建立诉讼案件分流机制。设立“程序分流台”,配备专职程序分流员,促进“登记号”改革落地见效。截止目前,共“登字号”立案件。实行分流案件“五个一律”规定:涉及财产纠纷的一律引导选择诉讼保全;对需要评估鉴定的一律引导选择诉前鉴定;对适宜诉前调解的一律引导选择非诉方式先行调解;对达成调解协议未全部履行协议内容的,一律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或立案制作民事调解书;没有达成调解协议一律转入速裁团队快速处理。诉前分流至诉前调案件件,60%以上的民事纠纷通过调解得到在效解决。

走出去请进来,促进纠纷快速就地解决。走出去——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对接,在具有行业调解职能的机关和9个乡镇办建立诉调对接工作站,在个社区(村)建立诉调对接工作室,派驻18名诉调对接联络员入驻诉调对接工作站,就地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及时就地解决民间纠纷、维护基层稳定。探索形成了“五步工作法”,第一步:针对未进入法院的矛盾纠纷,要求驻地特邀调解员主动介入开展调解工作;第二步:调解成功的督促及时履行;第三步:不能全部履行的引导申请法院司法确认或立案出具民事法调解书,巩固调解成果;第四步:调解不成的引导进入诉讼程序在法治框架内化解;第五步:既调解不成又不同意进入诉讼程序做为重点信访隐患报乡镇办、司法局、联席办、法院和政法委,予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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