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中油新能源有限公司崇礼太子城服务区加氢站加氢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崇礼太子城服务区加氢站加氢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太子城服务区加氢站位于延崇高速张家口太子城服务区内,占地面积平米,新建站房.75㎡,钢结构罩棚㎡,配置45Mpa公斤/12h隔膜式氢气压缩机2台、35MPa双枪加氢机2台、氢气换热器(加氢机用)2台、45Mpa卧式储氢瓶1组。该项目设计为三级加氢站,提供35MPa高压氢加注服务,日供氢能力约为kg,可为燃料电池大巴车、轿车(预留)提供加氢服务。设置9m3储氢瓶(储氢压力45MPa)1组,预留储氢压力90MPa储氢瓶1组,总容量为kg(含1辆氢气长管拖车储量kg,不含90MPa储氢瓶容量)。
2.2招标范围:主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45Mpa公斤/12h隔膜式氢气压缩机2台;35MPa加氢机2台;氢气换热器(加氢机用)2台;45Mpa卧式储氢瓶1组,水容积9m3;冷水机组(加氢机用)1台;冷水机组(压缩机用);氢气卸气柱2台;顺序控制盘1台;工艺管路、阀门及管道支架、爬梯;放散系统等;仪表风系统、吹扫系统;运行自控系统;技防系统、可燃气体泄漏探测器及报警系统、火焰探测器及报警系统、防爆声光报警器及声光报警系统、紧急停车系统、防爆(手动)ESD急停按钮、视频系统、周界入侵报警系统、卡机连接管理系统;安全监控系统;供配电系统;现场仪表;强弱电布线及桥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备加氢站成套工艺设备集成能力,具备设备选型能力、具有成套工艺设备集成管理经验;或具备大型炼化加氢装置集成能力。
3.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网页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企业及有控股或管理的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其联合体由设备集成供应商与安装单位组成,联合体必须由设备集成供应商作为牵头单位,其中集成供应商须满足3.1至3.6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安装单位必须具备压力管道GC1安装资质和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资质,同时提供安装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且在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访问“E招冀成”官方网站(